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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安法从154条改到191条:食品厂最该盯的是这3条
2026-11-044
154条变成191条。多出来的37条,很多人第一反应是“又要加制度了”。
把修订草案从头翻到尾会发现另一件事:真正压在食品厂身上的,是新增的记录义务,而非新增的制度文本。

01 先看三个数字

现行食品安全法,10章14节154条。修订草案,10章16节191条:新增37条,修改93条,基本保留61条。

这不是小修。现行法2009年颁布,2015年第一次修订,之后2018年、2021年、2025年三次修正。2025年那次是“小切口”,只动了5个条文,聚焦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和婴幼儿配方液态乳。这次是全面修订。 

修订集中在五个方向:压实主体责任、加强重点领域监管、优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、强化智慧监管、完善法律责任体系。


对生产端来说,前三个方向里各有一条,直接决定你明年要改什么。


维度

现行法

修订草案方向

企业要动的

主体责任

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

明确食品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员及岗位职责、培训考核;建立生产过程控制记录制度;规范委托生产资质;快递实名收寄与验视

岗位职责书、培训考核记录、过程控制记录表单

网络销售

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有备案等要求

增设“网络食品经营”专节,分级备案,明确平台、直播间运营者、直播营销人员责任

渠道资质清单、供货凭证、直播话术审核

法律责任

按现行条款定性处罚

调整处罚上限与司法认定标准;部分营销表述可能重新认定为食品经营行为

对外表述逐条找依据

 02 主体责任:最后都落在“记录”上

修订草案在主体责任上写了几件很具体的事。

食品生产经营企业、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经营者,要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员,明确岗位职责,加强培训考核。

食品生产企业要建立食品生产过程控制记录制度。

委托生产要规范,明确委托方、受托方的资质条件。

还有一条容易被忽略:邮政快递企业要落实实名收寄、收寄验视、过机安检。

四件事看着分散,其实是一条线:把责任从“企业”落到“岗位”,再从“岗位”落到“记录”。

过去查主体责任,看有没有制度、有没有人签字。以后要看的是:关键控制点的记录全不全、能不能对上。总监和安全员是“人”的答案,过程控制记录是“证据”的答案。人可以说自己在岗,记录不会。

同一个方向上还有一条:修订草案提出推动“互联网+人工智能”监管应用,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在关键风险环节安装监控设备,实时监控视频接入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系统。记录正在从纸面变成视频。

所以第一件要动的不是制度汇编,是记录表单。配料、杀菌、冷却、留样、出厂检验,这几道工序的记录能不能做到批批可查、前后对得上。

03 网络销售:食品厂也躲不开

修订草案增设“网络食品经营”专节,实行分级备案管理,明确平台、直播间运营者、直播营销人员的各方责任。同时增设“学校食品安全”专节,确立校长(园长)负责制,建立中小学、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。

很多食品厂会觉得:我不做电商,这条跟我没关系。

但你的货可能在直播间卖,可能供给做校园餐的经销商,可能通过社区团购走量。专节管的是“网络食品经营”这个行为,不是“你是不是电商企业”。

只要产品通过网络渠道到达消费者,你就已经在这条链上了。 分级备案、资质公示、供货凭证,这些原来落在流通环节的要求,会顺着链条往上游走。

对生产端最实际的影响:给渠道的资质材料要能随时拿得出来,而且是最新的。生产许可证、检验报告、标签样张,过去一年给一次,以后可能要按批次给。

04 法律责任:一句话可能被重新定性

法律责任体系是这次修订的第五个方向。有参与解读的律师提到两个变化:行政处罚的上限和司法认定标准都会调整;直播带货中的一些表述,可能从“营销行为”被重新认定为“食品经营行为”。

这句话值得所有做直播、做短视频的食品企业记下来。

同一句“老人小孩都能吃”,在广告语境里是营销表述,在食品经营语境里可能是对适用人群的实质性承诺。定性变了,适用的条款、举证责任、处罚幅度都会跟着变。

这不是说以后不能宣传,是每一句宣传都要有对应的依据。配方能支撑的、检测报告能支撑的、标准能支撑的,才写。

05 现在能做的三件事

草案还在征求意见,11月10日截止。正式文本什么时候出、条文怎么调,现在都不知道。但有三种准备不会白做。

第一,把过程记录盘一遍。挑一个主力产品,从原料入库到出厂检验,把每道工序的记录找出来,看能不能对上同一批次。

第二,把渠道资质清单更新一遍。哪些渠道要什么材料、有效期到什么时候,列成一张表。

第三,把对外说的话过一遍。包装、详情页、直播话术、短视频文案,凡涉及产品性能、适用人群、功效的描述,逐条找依据。找不到依据的,先停。

最后

法律修订改的是条文,落到企业身上是记录。154条到191条,多出来的37条,最终会变成车间里多出来的几张表。

这37条现在还能提意见。哪条执行起来有困难、哪条表述不清楚,11月10日之前都可以说。等正式发布再提,就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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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依据市场监管总局2026年10月10日公开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及公开报道整理。该文件为征求意见稿,非最终文本,一切以官方正式发布为准。 本文仅作信息梳理,不构成法律意见,不对修订内容作合法性评价;企业具体应对请咨询专业机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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