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会员单位、省内食品生产企业:
省工信厅已下发《关于开展第四批辽宁省省级工业遗产认定工作的通知》。请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积极申报。协会可为有需要的企业提供申请书填报服务。协会联系电话:18698882729。一、申报条件
??省级工业遗产申报范围主要包括:1980年前建成的厂房、车间、作坊、矿区等生产和储运设施,与工业相关的管理和科研场所、其他生活服务设施及构筑物和机器设备、生产工具、办公用品、产品、档案等,生产工艺知识、规章制度、企业文化、工业精神等。
??申请省级工业遗产,需工业特色鲜明、保存状况良好,有较好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基础,产权明晰,满足辽宁省省级工业遗产评价指标相关要求(见附件1), 具有切实可行的工业遗产保护利用规划或方案、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。
二、申报程序
??(一)按属地化原则申报省级工业遗产。遗产所有权人为申报主体,填写《辽宁省省级工业遗产申请书》(见附件2),经各地县(市、区)工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,通过市工信部门初审后报省工信厅。
??(二)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核查,经审查合格并公示后,公布省级工业遗产名单并授牌。
三、申报方法辽宁省省级工业遗产评价指标
一级 指标 | 二级 指标 | 指标内容 | 备注 |
遗产 价值 | 1 | 见证了本行业在中国或辽宁的发端 | 历史价值 |
2 | 对我省工业化进程有显著的推进作用 | 历史价值 | |
3 | 技术或工艺的创新性、重要性或独特性 | 科技价值 | |
4 | 对行业发展进程有重要影响 | 科技价值 | |
5 | 对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变迁有重要影响 | 社会价值 | |
6 | 形成了一定时期在国内有影响力的工业精神、生产制度或企业文化 | 社会价值 | |
7 | 能够反映一定时期工业生产及其相关社区生活的时代 特性和社会风貌 | 社会价值 | |
8 | 工业生产或生活设施构成的工业景观有较强的独特性或代表性 | 艺术价值 | |
9 | 设施设备、建构筑物、产品对某一生产技艺或企业有极强的代表性 | 艺术价值 | |
10 | 涉及与重要历史事件、人物的紧密联系 | 历史价值 | |
11 | 为洋务运动、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、"156项工程"和支援"三线建设"重大项目情况 | 历史价值 | |
保护 状况 | 12 | 涉及遗产价值描述的文字材料基本可信 | 真实性 |
13 | 整体布局和核心物项建设、重建、修复及保存状况有较为可信的记录和呈现 | 真实性 | |
14 | 有较高的完整程度,通过现存核心物项可以完整呈现有 代表性的生产布局 、生产工艺或相关的生活 | 完整性 | |
管理水平 | 15 | 已制定规划、制度等支持保护利用工业遗产 | 延续性 |
16 | 已有明确而有力的保护利用计划和工作措施 | 延续性 | |
17 | 保护利用己或可预期产生可持续的社会和或经济效益 | 时代性 |
评价指标说明:1.辽宁省省级工业遗产评价采用定性评价的方式,针对工业遗产特性设置了 3 项一级指标、17 项二级指标。 2.对于“遗产价值”指标项,1-8 项二级指标中需至少有 1 项达到相应标准, 9-11 项二级指标作为评价参考;对于“保存状况”指标项,12-14 项二级指标均 需达到相应标准;对于“管理水平”指标项,15-17 项二级指标中需至少有 2 项 达到相应标准。所申报项目若为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则视同“保存状况”和 “管理水平”指标项均达到相应标准。 3.三项一级指标均达到相应标准,判定为满足评价指标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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